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
2.【照片】45*45的白底照片2张;
3.【在职证明】原件1份;
5.【户口薄】原件;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7.【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
8.【其他补充材料】领馆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二、日本邀请单位需准备的材料
注: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自治体等,但是以大学交流为目的,大学教授或者助教授在进行公务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邀请理由书】
2.【身元保证书】
3.【滞在预定表】
4.【有关邀请单位的材料】以下材料任一:
a. 法人登记簿誊本原件或复印件
b. 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
c.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d. 公司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
5.【受付济证】
* 注:在留资格发行期超过3个月内的,还需要提供《申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