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日配偶的在留资格时间
如果申请人在日配偶刚刚获得“为期1年”在留资格,而且又立刻邀请家人赴日,那么不管是使馆还是入管局都很关注在日一方的收入是否可观、是否持续。
因为家族滞在签证持有者是不能工作的(只能打工),如果说在日配偶的工资只是最低收入的临界点,而且又邀请配偶和子女共同赴日,再加上在日工作未满1年,那么驻华使领馆就有必要让申请者补充课税证明或源泉票。
2、家族滞在申请者在留期限过短
入管局批准家族滞在在留期限是最短3个月,最长5年,如果申请人的在留期限是不足半年,那么就有可能存在一定问题。
这时,驻华使领馆可能要求申请者出具一个未来在日本生活的规划说明,主要是看这3、5个月你准备在日本做什么,如果在留期限到了之后,你的打算是什么。
优质材料一般具备如下特点:
婚姻时间长;
夫妻年龄差异小;
在日配偶报税年收入超过300万,在日配偶的月收入和工作至少在24个月内很稳定;
在日配偶从事的工作属于高时给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