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留资格的确认
在护照中存在有关于在留资格与在留期限的记载,请预先予以确认。居留期间不得从事许可资格以外的活动。详情请向距离居住地点最近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咨询。
2.在留卡
自2012年7月9日新在留管理制度开始实施以来,对于在日本中长期在留的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此类外国人称之为“中长期在留者”,确定在留期间“3个月”以内的人、持有“短期滞在”、“外交”,“公用”的在留资格的人、持有“特别永住者”在留资格的人等除外。)在首次赴日取得在留许可时,将获得“在留卡”。在日本国内,16岁以上的外国人(在留卡取得者),不论是否携带护照,在留卡必须随时随身携带。
此外,在日本出生的外国国籍(没有日本国籍)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14天内,须至市区町村的役所接待窗口提交出生证明,办理住民登录的手续,要在日本停留自出生之日起超过60天的话,须自出生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的入国管理局提出取得在留资格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