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外活动许可
在留资格”留学”是为了在日本的学校接受教育,工作是不被认可的。但是,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办理手续,得到”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就可以打工了。
- 新入境者,并且以”留学”的在留资格决定在留期间超过3个月的人,登陆许可时可以在机场等地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 来日本后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时,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处申请。
临时回国手续
留学生在临时回国或前往其他国家的情况下,出国前必须事先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处取得再入国许可。
但是,携带有效护照及在留卡,希望再入境许可的出国 (自出国之日起一年内或者从出国之日算起1年内在留期满的话,在留期满之前再次入境)的情况下,出国前不需要在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取得再入国许可。
ED Card for Special Re-entry Permit
出国的时候,一定要出示在留卡,同时请确认再入境出国用ED卡的规定栏。
在留期间的更新
超过入境时规定的在留期间期满日继续滞留的情况下,必须向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通常从期满前3个月开始受理)。
如果超过了在留期满的日子非法滞留的话,会被处罚或者强制驱逐。
如果忘记更新而成为非法滞留的话,有可能会被退学或者得不到奖学金。
在留资格的变更
停止现在进行的活动(留学),想要进行其他在留资格的活动(就业等)的时候,必须向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等取得在留资格的变更许可。
如果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有收入的事业或从事收取报酬的活动,可能会受到处罚或被强制驱逐出境。
取消在留资格
申请者想要进行的活动和经历被伪造,提交伪造文件的情况等,在留资格即被取消。
在留资格虽然是”留学”,但是不去学校而在工作等的情况,除了有正当的理由的情况,也成为被取消在留资格的对象。
邀请家人
如果你是”留学”的在留资格,在上大学的情况下,受留学生抚养的配偶或孩子,可以根据其在留时间,以”家属滞留”的在留资格在日本居住。
习惯了日本的生活,请做好经济方面的准备之后再邀请家人来吧。
抚养家属以”短期滞留(Temporary visitor)”(通称”观光签证”)入境的情况下,在日本国内很难变更为”家属滞留(Dependent)”的在留资格,请一定注意。
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市区町村事务所的申报、申请
以下情况请立即申报或申请。
- 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官署-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地区改变时,在留卡遗失、损坏等时,转学、升学或毕业、退学时
- 市区町村事务所-居住地变更时,留学结束回国时
相关链接
- 法务部出入境留管理厅
- 关于入境手续、在留资格
- 就业相关的在留资格变更程序